Appearance
发票开具补充协议
生效日期: 2026年7月16日
本补充协议为平台《服务条款》(以下简称"主协议")的补充与特别约定;就本补充协议项下的服务与发票事项,如本补充协议与主协议存在不一致,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事项,仍适用主协议。
本补充协议适用于:已完成个人实名认证与企业信息备案、但尚未完成企业实名认证,并以备案单位名称作为发票抬头,充值并申领中国大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用户(以下称"您"或"甲方")。为您提供前述充值、服务并开具相应发票的主体为北京量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或"乙方")。
您在充值下单页勾选确认、或提交带有发票抬头的充值订单,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补充协议约束;您每次充值或继续使用本服务,均视为对本补充协议当时有效版本的再次确认。如您不同意本补充协议,请勿再提交带发票抬头的订单。
1. 服务与开票主体
1.1 就您在完成企业实名认证之前,以企业抬头充值并申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交易(以下称"国内开票交易"),服务提供方、收款方与开票方均为我们,相关服务权利、义务及争议由我们承接并适用本协议。上述归属自相应交易发生时即告确立,不因您此后取消企业备案、变更发票抬头或改用其他渠道而解除或变更。
1.2 您通过其他渠道产生的充值与服务,仍适用主协议、由相应主体负责,不受本协议影响。
1.3 您完成企业实名认证后,就此后产生的交易适用《企业服务补充协议》,本协议不再适用于该等新增交易;在此之前已产生的国内开票交易,其归属不受影响。
2. 身份、授权与责任
2.1 您承诺,您系发票抬头所示单位的在读学生、教职工、在职员工、成员或其他经办人,并已取得该单位的同意或授权,为该单位进行采购。
2.2 您承诺,发票抬头所示单位为本次采购的实际使用方;您所填写的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其他开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3 未完成企业实名认证前,您作为本账户的注册人、实际操作人及本协议的当事人,应对本账户的注册、使用及在本平台的全部行为(包括任何违法、违规使用)独立承担责任,并履行主协议项下的全部使用规范与合规义务。
2.4 我们有权但无义务对您与抬头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授权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若您违反上述承诺(包括身份或授权不实、发票抬头与实际交易不符、开票信息虚假等),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由您独立承担;我们系基于您提供的信息开具发票,不因您提供的信息不实而承担责任。由此给我们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我们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及第三方索赔)由您全额赔偿,该赔偿不足以覆盖我们全部损失的,我们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3. 发票冲红的配合义务
3.1 发票开具后,如因退款、订单失效、订单终止或其他原因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冲红)的,您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配合完成。
3.2 涉及退款的,在冲红完成前我们有权暂不办理退款,且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您未及时配合冲红给我们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多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您应予以赔偿。
4. 法律适用与管辖
4.1 就本协议及国内开票交易相关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
4.2 本协议的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
4.3 凡因本协议或国内开票交易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4 双方确认以下电子地址作为本协议履行及争议解决全部程序中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
(1)甲方送达地址:您当前账户绑定的邮箱(以平台当前记录为准);
(2)乙方送达地址:help@closeai-asia.com。
向上述地址发送的法律文书,自发送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您应确保账户绑定邮箱真实有效并及时更新,因邮箱失效或未及时更新导致无法送达的,由您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5. 其他
5.1 本协议未尽事项,适用主协议及平台届时公示的相关规则。
5.2 我们会适时对本协议进行修订,更新后的文本将通过官方网站或弹窗等适当方式公示,一经公示即代替原文本。如您在修订生效后继续充值或使用本服务,视为您已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5.3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